卷五·遗路死

  或者被打死者扛在路旁,耆正只申官作遗路死尸,须是仔细。如有痕迹,合申官多方体

原创文章,作者:admin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yao.qiip.cc/xyjl/2054.html

(0)
adminadmin
上一篇 06/08/2025
下一篇 01/03/2024

相关推荐

  • 卷二·白僵死瘁死

      先铺炭火约与死人长阔,上铺薄布,可与炭等,以水喷微湿,卧尸于上。仍以布覆盖头面、肢体讫,再用炭火铺拥,令遍。再以布覆之,复用水遍洒。一时久,其尸皮肉必软起。   乃揭所铺布与炭…

  • 卷四·杀伤

      凡被人杀伤死者,其尸口眼开,头髻宽或乱,两手微握,所被伤处要害分数较大,皮肉多卷凸。若透膜,肠脏必出。   其被伤人,见行凶人用刃物来伤之时,必须争竞,用手来遮截,手上必有伤损…

  • 卷二·四时变动

      春三月∶尸经两三日,口、鼻、肚皮、两胁、胸前肉色微青;经十日,则鼻、耳内有恶汁流出, (匹缝切,胀臭也)胀;肥人如此,久患瘦劣人,半月后方有此证。   夏三月∶尸经一两日,先从…

  • 卷一·检覆总说上

      凡验官多是差厅子、虞候,或以亲随作公人、家人各目前去,追集邻人、保伍,呼为先牌,打路排保,打草踏路,先驰看尸之类,皆是搔扰乡众,此害最深,切须戒忌。   凡检验承牒之后,不可接…

  • 卷五·车轮拶死

      凡被车轮拶死者,其肉色微黄,口眼开,两手微握,头髻紧。   凡车轮头拶着处,多在心头、胸前并两胁肋。要害处便死,不是要害不致死。

  • 卷二·初检

      告状切不可信,须是详细检验,务要从实。   有可任公吏使之察访,或有非理等说,且听来报,自更裁度。   戒左右人,不得鲁莽。   初检,不得称尸首坏烂不任检验,并须指定要害致死…

  • 卷三·自缢

      自缢身死者,两眼合、唇口黑、皮开露齿。若勒喉上,即口闭、牙关紧、舌抵齿不出。   (又云齿微咬舌)若勒喉下,则口开,舌尖出齿门二分至三分。面带紫赤色,口吻、两角及胸前有吐涎沫,…

  • 卷五·雷震死

      凡被雷震死者,其尸肉色焦黄,浑身软黑,两手拳散,口开眼(兑皮) ,耳后发际焦黄,头髻披散,烧着处皮肉紧硬而挛缩。身上衣服被天火烧烂。(或不火烧)伤损痕迹多在脑上及脑后。脑缝多开…

  • 卷四·病死

      凡因病死者,形体羸瘦,肉色痿黄,口眼多合,腹肚多陷,两眼通黄,两拳微握,发髻解脱,身上或有新旧针灸瘢痕,余无他故,即是因病死。   凡病患求乞在路死者,形体瘦劣,肉色痿黄,口眼…

  • 卷四·火死

      凡生前被火烧死者,其尸口鼻内有烟灰,两手脚皆拳缩。(缘其人未死前被火逼奔挣,口开气脉往来,故呼吸烟灰入口鼻内)若死后烧者,其人虽手足拳缩,口内即无烟灰。若不烧着两肘骨及膝骨,手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