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·初检

  告状切不可信,须是详细检验,务要从实。

  有可任公吏使之察访,或有非理等说,且听来报,自更裁度。

  戒左右人,不得鲁莽。

  初检,不得称尸首坏烂不任检验,并须指定要害致死之因。

  凡初检时,如体问得是争斗分明,虽经多日,亦不得定作无凭检验,招上司问难。须仔细定当痕损致命去处。若委是经日久变动,方称尸首不任摆拨。

  初检尸有无伤损讫,就验处,衬簟尸首在物上,复以物盖。候毕,周遭用灰印,记有若干枚,交与守尸弓手、耆正副、邻人看守,责状附案,交与覆检,免至被人残害伤损尸首也。若是疑难检验,仍不得远去,防覆检异同。

原创文章,作者:admin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yao.qiip.cc/2095.html

(0)
adminadmin
上一篇 06/16/2025
下一篇 01/03/2024

相关推荐

  • 卷五·发冢

      验是甚向,坟围长阔多少。被贼人开锄,坟土野狼藉,锹锄开深尺寸见板,或开棺见尸。   勒所报人具出∶死人原装着衣服物色,有甚不见被贼人偷去。

  • 卷五·遗路死

      或者被打死者扛在路旁,耆正只申官作遗路死尸,须是仔细。如有痕迹,合申官多方体

  • 卷五·外物压塞口鼻死

      凡被人以衣服或湿纸搭口鼻死,则腹干胀。   若被人以外物压塞口鼻,出气不得后命绝死者,眼开,睛突,口鼻内流出清血水,满面血赤黑色,粪门突出,及便溺污坏衣服。

  • 卷二·疑难杂说下

      有检验被杀尸在路旁,始疑盗者杀之,及点检沿身衣物俱在,遍身镰刀砍伤十余处。检官曰∶盗只欲人死取财,今物在伤多,非冤雠而何?遂屏左右,呼其妻问曰:“汝夫自来与甚人有冤雠最深?”应…

  • 卷五·醉饱后筑踏内损死

      凡人吃酒食至饱,被筑踏内损,亦可致死。其状甚难明。其尸外别无他故,唯口、鼻、粪门有饮食并粪带血流出。遇此形状,须仔细体究,曾与人交争,因而筑踏。见人照证分明,方可定死状。

  • 卷一·检覆总说上

      凡验官多是差厅子、虞候,或以亲随作公人、家人各目前去,追集邻人、保伍,呼为先牌,打路排保,打草踏路,先驰看尸之类,皆是搔扰乡众,此害最深,切须戒忌。   凡检验承牒之后,不可接…

  • 卷五·硬物致死

      凡被外物致死者,肋后有硬物着紫赤肿,方圆三寸、四寸以来,皮不破,用手揣捏得(筋)[肋]骨伤损,此最为虚怯要害致命去处。

  • 卷四·自刑

      凡自割喉下死者,其尸口眼合,两手拳握,臂曲而缩,(死人用手把定刃物,似作力势,其手自然拳握)肉色黄,头髻紧。   若用小刀子自割,只可长一寸五分至二寸;用食刀,即长三寸至四寸以…

  • 卷五·救死方

      若缢,从早至夜,虽冷亦可救;从夜至早,稍难。若心下温,一日以上犹可救。不得截绳,但款款抱解放卧,令一人踏其两肩,以手拔其发,常令紧。一人微微捻整喉咙,根据先以手擦胸上,散动之。…

  • 卷五·牛马踏死

      凡被马踏死者,尸色微黄,两手散,头发不慢,口鼻中多有血出,痕黑色。被踏要害处便死,骨折,肠脏出。若只筑倒或踏不着要害处,即有皮破、瘾赤黑痕,不致死。驴足痕小牛角触着,若皮不破,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