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·受杖死

  定所受杖处疮痕阔狭,看阴囊及妇人阴门并两胁肋、腰、小腹等处有无血 痕。小杖痕,左边横长三寸,阔二寸五分;右边横长三寸五分,阔三寸。各深三分。

  大杖痕,左、右各方圆三寸至三寸五分,各深三分。各有脓水,兼疮周回亦有脓水淹浸、皮肉溃烂去处。

  背上杖疮,横长五寸,阔三寸,深五分。如日浅时,宜说兼疮周回,有毒气攻注、青赤皮紧硬去处。如日数多时,宜说∶兼疮周回亦有脓水淹浸、皮肉溃烂去处,将养不较致命身死。

  又有讯腿杖,而荆杖侵及外肾而死者,尤须细验。

原创文章,作者:admin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yao.qiip.cc/2067.html

(0)
adminadmin
上一篇 08/31/2025
下一篇 01/03/2024

相关推荐

  • 卷五·硬物致死

      凡被外物致死者,肋后有硬物着紫赤肿,方圆三寸、四寸以来,皮不破,用手揣捏得(筋)[肋]骨伤损,此最为虚怯要害致命去处。

  • 卷三·验骨

      人有三百六十五节,按一年三百六十五日。   男子骨白,妇人骨黑。(妇人生骨出血如河水,故骨黑。如服毒药骨黑,须仔细详定)   髑髅骨∶男子自顶及耳并脑后共八片,(蔡州人有九片)…

  • 卷五·醉饱后筑踏内损死

      凡人吃酒食至饱,被筑踏内损,亦可致死。其状甚难明。其尸外别无他故,唯口、鼻、粪门有饮食并粪带血流出。遇此形状,须仔细体究,曾与人交争,因而筑踏。见人照证分明,方可定死状。

  • 卷五·遗路死

      或者被打死者扛在路旁,耆正只申官作遗路死尸,须是仔细。如有痕迹,合申官多方体

  • 卷四·自刑

      凡自割喉下死者,其尸口眼合,两手拳握,臂曲而缩,(死人用手把定刃物,似作力势,其手自然拳握)肉色黄,头髻紧。   若用小刀子自割,只可长一寸五分至二寸;用食刀,即长三寸至四寸以…

  • 卷四·病死

      凡因病死者,形体羸瘦,肉色痿黄,口眼多合,腹肚多陷,两眼通黄,两拳微握,发髻解脱,身上或有新旧针灸瘢痕,余无他故,即是因病死。   凡病患求乞在路死者,形体瘦劣,肉色痿黄,口眼…

  • 卷五·救死方

      若缢,从早至夜,虽冷亦可救;从夜至早,稍难。若心下温,一日以上犹可救。不得截绳,但款款抱解放卧,令一人踏其两肩,以手拔其发,常令紧。一人微微捻整喉咙,根据先以手擦胸上,散动之。…

  • 卷二·疑难杂说下

      有检验被杀尸在路旁,始疑盗者杀之,及点检沿身衣物俱在,遍身镰刀砍伤十余处。检官曰∶盗只欲人死取财,今物在伤多,非冤雠而何?遂屏左右,呼其妻问曰:“汝夫自来与甚人有冤雠最深?”应…

  • 卷五·车轮拶死

      凡被车轮拶死者,其肉色微黄,口眼开,两手微握,头髻紧。   凡车轮头拶着处,多在心头、胸前并两胁肋。要害处便死,不是要害不致死。

  • 卷四·火死

      凡生前被火烧死者,其尸口鼻内有烟灰,两手脚皆拳缩。(缘其人未死前被火逼奔挣,口开气脉往来,故呼吸烟灰入口鼻内)若死后烧者,其人虽手足拳缩,口内即无烟灰。若不烧着两肘骨及膝骨,手…